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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签劳动合同。 工作的时间是从2010年4月份到2010年9月份,当初进那公司的时候,只跟我签署了一份名为“实习合同”的合同,合同上面标注的有效期是四月份至8月份,后来公司并没有再跟我签署任何正式合同。在此期间,我从8月份就多次提出离职申请,其中前面几次公司方面都以各种理由不予批准,最后一次申请,我的直接主管批示申请通过(申请均是在公司的ERP系统提交的,没有纸质证明)。在10月份的时候,我连续回公司办理离职,多数的部门签署已经同意离职,但其中一个部门以单证尚未审查清楚暂时没有批准,然后他们查单证查了三个多月都还没查完,这期间又不支付我9月份的工资。在我要求他们支付工资的时候他们以几张单证丢失为由,单方面地对我进行行政处罚,并有罚款。但是这些单证并不能证明是在我在职期间丢失的。现想申请劳动仲裁,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办医设保、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我该准备些什么资料,怎么做才有比较大的胜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2011-01-18 23:28 tagore(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1-18 23:31
申请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购买社保。
2 110网律师  2011-01-19 10:02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1-01-19 13:07
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然后通过劳动监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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