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变更需双方协商,如公司单方面变更,是否有期限规定。 2010年3月份公司变更工资,原工资按公司工资计算方法比变更后的工资底薪要少几百元,公司没有与我签变更合同,就按现工资底薪计算工资,这是否违法?我能否提出赔偿金的请求?合同期满,按劳动法需做离岗体检,我要求公司体检,公司没答复,就下合同终止,能否提出赔偿?谢谢!
2011-01-17 23:52 stonet……(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1-18 00:50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可以要求同工同酬;
2,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你可以要求同工同酬;
2,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2011-01-18 13:41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