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公司清算法律咨询
合同到期补偿金到底给多少
合同到期补偿金到底给多少 1995年参加工作的,一直工作到 201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为止,期间连续签8份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前公司提前一个月(2010年11月30日)通知不再续签合同,公司只给3个月的(2008年到2010年三年的 )补偿金,1995到2007年没有补偿金,这种说法对吗 ?希望你给出正确的答复并写出法律依据 ,谢谢 !
2011-01-17 19:42 sunny2……(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1-19 17:12
公司零八年后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签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