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司是否已经违法? 该公司为青岛城阳地区一个小型商标制作公司,公司20人左右,工人月底薪工资480左右,加班3.3元/小时,正常上班时间早八点至晚九点为正常上班时间,共计13小时。每月休息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放假,平时不得请假,否则扣除当天工资,另加一百元所谓满勤奖,辞职需要经公司上层同意。现在,公司要求每个人每天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厂,即每天七点四十五分必须进厂,完一分钟扣一元钱,工人工资多少归一个管理人员一口说了算。像这样的情况是否已经违背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其中的一个员工应当怎样维护自身的权益?
2009-04-22 12:10 meelia……(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4月22日 12时14分
公司已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09-04-22 12:23
这个单位的规定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用,可以随时辞职,违法扣掉的工资可以要求补偿
3 程才律师 2009-04-23 23:28
公司存在多处违反劳动法律之处,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吧,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加班费,等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