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期劳动合同,公司裁员不赔偿,合法吗? 我于2010年4月19日到现在的公司参加工作,已经满8个多月了。转正后工资4000,车补、餐补、话补共840元,季度奖金2400(三季度已开,四季度没开)。今天上午我们部门领导口头通知我,公司由于部门合并,裁员两人。下午让同事转告我,公司让我们下周一办理离职。请问各位律师,公司这种不赔偿,人事 部门也不协商的作法,是否违法违约。谢谢!
2011-01-11 23:40 hlp7168(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1-01-12 07:24
你好,应当给予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谷友军律师 2011-01-12 07:40
违法违约。
3 孙新律师 2011-01-12 08:52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4 孙新律师 2011-01-12 09:07
不合法,你有权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5 孙新律师 2011-01-12 09:13
单位行为是违法的,你有证据证明单位辞退你后,可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孙新律师 2011-01-12 09:28
是违约。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7 孙新律师 2011-01-12 09:5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8 2011-01-12 10:1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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