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的咨询 你好,我在杭州滨江高新区的一家企业上班,14年11月份所在企业部分搬迁至临安,搬迁时我向部门领导表示不愿去临安上班,领导也表示知悉不过却以帮带新员工的名义请我去帮忙一段时间、期间我每天往返滨江临安之间感觉比较累所以向领导提出不想再前往临安,却被拒绝并说如果呆在滨江这边将算我旷工并停发工资(滨江还有部分人员未搬迁至临安),我该怎么办,企业有权停发我的工资吗
2015-01-25 15:39 milst(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年01月25日 15时52分
这是不可以的,你是可以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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