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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阴招”裁员,员工应怎样维权!
公司“阴招”裁员,员工应怎样维权! 现我司总部借因裁员列出一批黑名单员工准备辞退,因我司是有多个分公司,遍布全国各地,把员工做大范围调动,如员工不同意调动,就以员工不服从为由,进行辞退或降薪降职。请问律师,公司以这种做法合不合劳动法,员工应于怎样应对,谢谢!
2009-04-18 16:56 szwq(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19日 22时54分
公司的阴招行不通。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双方协商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支付经济补偿金。QQ604273205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19 00:25
属于变更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属于违约。
3   2009-04-23 08:2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工作,或要求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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