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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要求其他什么赔偿,不满意劳动局的裁定我可以向哪里申述
我能要求其他什么赔偿,不满意劳动局的裁定我可以向哪里申述 我今年52岁,因为在厂里上班的时候磨钻头,火光把放在旁边的镁点燃了,然后烧坏了我全身95%面积的皮肤,住院3个月,期间医药费生活费全部由老板支付。总共自疗了42万元多,厂里上班没有合同的,现在我被鉴定出来是6级伤残,现在我不想在为这个鉴定挣扎了,因为重新鉴定要花很多时间。
现在我想问的事情有一下几点:
1.我需要一次性结清我的赔偿金,以后生死与老板没有关系。
请问我是不是只能得到一下的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1380*1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43*25
伤残就业补助金.1343*25
合计111470元
除了这些我还能要求其他什么赔偿,金额是多少,请您详细的给我个回复。
2.鉴定后15天去劳动局解决,如果我不满意劳动局的裁定我可以向哪里申述。
以上是我的两个问题,迫切等待回复。多谢!
2011-01-05 16:56 卢晓龙(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韩晶华律师  电话:13333168089  2011年01月05日 17时10分
第一,除了上述赔偿费用,还应支付你住院期间的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用,出院后经鉴定有护理依赖的按照鉴定结论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你护理费,你可以在该网站找当地的律师当面给你算一下;
第二,如果你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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