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的如何结算? 我于10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某公司开始培训,11年01月03日培训结束,准备外派从事市场拓展工作。但是公司给出的出差补助我不能接受,故不想继续在此公司工作。问题是培训期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协议。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从培训开始之日起按基本工资(公司口头有给定N元/月)进行工资发放?
2011-01-05 15:45 langul……(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1-05 15:48
答:可以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没有集体合同时,可以参照同岗位工资的80&支付,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时,按照最低工资支付。
2 110网律师 2011-01-05 15:54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