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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入职时52岁,离职时59岁,未买社保,未签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补偿?
女性入职时52岁,离职时59岁,未买社保,未签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补偿? 我(女性)从52岁开始在一个政府单位打工,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且未买社保,想请问一下,至今7年半,我能否提出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补偿由哪些部份构成?
2015-01-10 17:37 180114……(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邓飞律师  2015-01-10 21:05
您好,由于成都不认可已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与单位之间为劳动关系,故您很难依据劳动合同法获得经济补偿。建议和单位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5-01-11 11:47
需要具体确定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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