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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关店,公司分配地点不满意,公司可以强行指定工作地点么?
店铺关店,公司分配地点不满意,公司可以强行指定工作地点么? 各位律师好,我在超市便利店上班职位是店长,现在我的店铺闭店了,公司对我要从新分配工作地点和岗位,我已经提出要求去离家比较近的一个便利店原待遇原岗位上班,但是公司说这个店铺没有编制,和我协商让我去别的店铺上班,但是我不想去别的店铺,
1: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指派我去其他店铺上班么?(如果我不去,有权利算我旷工么?)
2:如果我协商工作地点我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合同要求补偿么?
希望专家能给我详细解答一下
2015-01-09 13:02 liuhai……(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韩士队律师  2015-01-09 13:33
你好:你不同意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补偿金,既不协商也不申请劳动仲裁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2 刘秀章律师  2015-01-09 15:44
1、可以拒绝
2、可以要求补偿
3 王学福律师  2015-01-09 16:42
以合同约定为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齐志龙律师  2015-01-09 20:29
可以拒绝,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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