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收取相关费用不退还 今年十月初我在上海闵行区虹华路漕宝路苏宁家电楼上人事部几号我忘了在那 找工作收了我6900元他们说这些钱包括岗位押金 服装费 ic卡 对讲机 等费用 当时我报警了 警察和他们认识 .警察就在外面给他说把钱该给的给我.签完字他们就走了.回到他们公司面试的只给我了一千.说其余的3月内给.说合同上有规定..可是规定都是当时手写上去.我也不知道他们公司有没有这个规定.今天我给他打电话要钱他 不给我 我现在回济南了 我该怎么办啊 接着报警么
2014-12-16 20:47 怎么办啊·(山东-济南)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