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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突然改变劳动岗位降低工资,我应该怎么维权??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突然改变劳动岗位降低工资,我应该怎么维权?? 在一家私企工作十年,从员工做到管理层,一直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今年效益不好,前几天突然宣布部分管理人员做普通员工,工资按普通员工计件结算,由于公司现在没事做,计件工资没有保障,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我们不同意,应该要求哪些补偿
2014-12-14 15:20 129073……(广东-汕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2-15 11:23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何青超律师  2014-12-14 15:19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江珍来律师  2014-12-14 15:26
你好,你这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杨俊圣律师  2014-12-14 16:05
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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