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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可以提出国家赔偿
我是否可以提出国家赔偿 2014年12月10日,我有一场人身损害赔偿案二审后,提起再审的审理当中,因为没有接到任何法院通知,所以一直在等待结果,但是在2014年12月10日晚6时左右,突然接到银行通知,告诉我北京东城法院拿着法律文书从我在银行的定期存款中划款六千多元,存款已经由定期改为活期,要我拿着原存单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我当时很奇怪,因为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按法律规定最起码我也应该接到电话通知,法院完全可以冻结存款,然后通知我,在我接到通知不去履行法律义务时法院就有权划款,并且我应当承担不履行义务的损失。因为钱数不多,并且我银行还有近万元活期存款,根本不需要取临近到期的存款,在10日划款后,11日晚7点我收到执行通知,发出日期为11日14时,由于法官的违法行为,我造成了几百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赔偿法,是法官违反法律执行程序的违法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规定,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到哪里的法院起诉,如果诉讼发生,我聘请律师费是否也在赔偿范围。
2014-12-14 02:55 rcm525……(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4-12-14 09:13
你好,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14 09:14
你好,委托律师,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4-12-14 09:27
一般二审生效后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具体可以来电详谈。
4 徐卫东律师  2014-12-14 10:09
你好,二审判决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5 李建成律师  2014-12-14 11:41
你好,可以申请异议
6 赵江涛律师  2014-12-14 16:09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7 孙新律师  2014-12-14 19:06
可以申请执行异议的。
8 怀向阳律师  2014-12-14 19:06
认为法院执行程序有问题,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9 孙新律师  2014-12-14 21:47
可以申请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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