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辞职后,用人单位要求交纳上万元经济赔偿是否合法? 从单位工作20多年,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欠缴两年的社会保险,加之,企业不能及时发放工资。因此,个人从单位辞职,单位让本人缴纳经济赔偿金8000-11000元,培训费是按养老保险基数计算的2500-3500,请问这是否合法?
2008-09-16 16:21 包乾风律师(河北-邯郸)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16 16:23
没有实际培训的,无权要求违约金。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08-09-16 16:23
不合法,不用交,你可以要求单位交保险
3 舒瑜律师 2008-09-16 16:27
不合法。无需交。相反,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因公司不交保险和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违法),补交社保。
4 陈新明律师 2008-09-16 16:34
无需支付赔偿金。
5 2008-09-30 11:11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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