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公司被收购主体依然存在,搬迁至30公里的新地址,哺乳期,已安排工作,不去是否有赔偿 公司被收购,与老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原地址在漕河泾宜山路这里,安排职位在金桥,职位不变。
收购完成后主体依然存在,我现在仍在哺乳期,上下班需要来回将近5个小时,已经安排了同职位名称的工作,不去的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赔偿多少?
原地址在漕河泾宜山路这里,安排职位在金桥,职位不变。
收购完成后主体依然存在,我现在仍在哺乳期,上下班需要来回将近5个小时,已经安排了同职位名称的工作,不去的话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赔偿多少?
2014-11-26 10:42 sdf_77……(上海-徐汇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1-26 10:46
这是可以按照损失承担的
2 杨晓峰律师 2014-11-26 10:49
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工作年限,单位支付补偿金
3 张勇律师 2014-11-26 11:00
如果是在产假期,是可以要求的。
4 李军律师 2014-11-26 13:04
建议你先请病假至生产;
另外,如果你同意离婚的话,公司求之不得,支付你补偿金即可。
另外,如果你同意离婚的话,公司求之不得,支付你补偿金即可。
5 张向锋律师 2014-11-26 13:13
公司如提供班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比较困难。
6 原丹律师 2014-11-26 14:30
可以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工作年限,单位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