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 律师您好;我有一债权债务问题向您请教。一朋友借我10万元始终没还,还以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2011年初我将其夫妻告到法院,法院判决他们共同偿还。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我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当时把判决书和借条等交给了法院执行庭】法院执行庭把他们夫妻带到法院调解,经调解当天还了我40000元,剩余的钱按每月5000元直至还清。后来他们还了3个月共计15000元后,男的因为触犯法律被判刑3年,期间女的找到我说现在她一个人没有工作还带着孩子实在无法继续还款,说等她丈夫出狱后保证接着还款。今年5月份男的刑满释放出来了,可是女的却跟一个有家庭的男人生了个孩子跑了。现在男的天天不回家,女的我又找不到,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判决书下达和他们没履行还款已经超过三年了。这种情况判决书还有法律效应吗?我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强制执行他们的房产?请律师帮忙解答我的困惑,谢了。
2014-11-20 18:27 李小差(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许谦律师 电话:13817426440 2014年11月20日 18时55分
您已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现在的情况可视为对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程序,要求被执行人按原判决书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 110网律师 2014-11-20 18:34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3 翟方进律师 2014-11-20 18:51
可以要求法院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