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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的,甲乙双方因债务追讨引起人身损害
陕西的,甲乙双方因债务追讨引起人身损害 甲乙双方因乙方很久前欠甲方的钱,一直没要到,今天,甲方去乙方家要钱,乙方拿砖头打了甲方,导致甲方头破了,然后甲方家人把乙方的电动摩托拿走,乙方随后报警,后来村干部来调解,把欠甲方的钱还了,甲方也把电动摩托还给了乙方,甲方的医药费村干部说他出,但是甲方不愿意接受村干部出医药费。想让乙方出医药费,请问甲方可以怎么办呢?
2014-11-18 15:43 miracl……(陕西-渭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11-18 15:44
具体看受伤是否严重,是否构成轻伤以上
2 张书正律师  2014-11-18 15:46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8 15:47
你好,可以向乙方主张医药费。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8 15:57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5 康治斌律师  2014-11-18 16:0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8 17:11
报警解决,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如需法律服务,请致电详询。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8 19:00
先报警,有交警部门确定责任比例,调解处理不成,去法院起诉解决,具体赔偿费用,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得出。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1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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