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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太少,怎么办?
工伤赔偿太少,怎么办? 今年9月初,父亲在厂绿化处上班,被绿化树撑杆绊倒至右肘肱骨骨髁处骨折,医疗费2万7千元,期间公司一分钱都没拿,出院后,多次协商,说只给三万,三万远远不够,因为骨髁处加了钢板,一年后得手术去掉,否则难以正常活动,二次手术费用也得一万元呀,且不说疗养费,陪护费,误工费等了。可公司一口咬定只给三万,还说你想通过什么途径随便。明摆着欺侮农民,请教律师我该咋办?
2014-11-20 14:13 求解问教(陕西-咸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4-11-20 14:15
及时认定工伤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14:33
您好,属于工伤,可做如下处理:

    一、建议先与单位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依据自己的医疗费、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
    二、如协商不成,搜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还有两个以上的证人证言,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后你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注意时效为一年。
    三、如怀疑构成伤残,可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标准是个专业的程序,猜测没有任何意义,依据结果你可享受伤残赔偿。
    四、如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保险,可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费用,具体赔偿额度,需要依劳动者工资、伤残程度等实际情况经过计算才能得出,程序得一个一个走,最终才能确定赔偿项目与赔偿额。
   

    如还有疑问,可再次留言或电话联系我,若回答中肯,望给予采纳!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14:34
认定工伤,起诉维权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14:45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完全可以通过工伤程序来主张你的合法权利。应当在受伤后的一年内向劳动行政机关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作工伤等级的鉴定,再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有仲裁。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15:14
已回复。
6 陈晓云律师  2014-11-20 15:59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20 20:3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8 康治斌律师  2014-11-20 23:2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父亲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父亲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父亲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5,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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