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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工资,与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再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单位拖工资,与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再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单位拖工资,与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再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2014-11-19 16:30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晓娜律师  电话:13514158019  2014-11-19 16:46
您好,自动离职的话,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满意,希望您能采纳、并给予评价;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
2 110网律师  2014-11-19 16:47
可到劳动局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4-11-19 16:50
自动离职无法要求补偿。
4 江珍来律师  2014-11-19 17:00
你以拖欠工资为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不肯赔偿就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4-11-19 18:16
像你的情况的话不在不经济补偿范围内
6 凌征虎律师  2014-11-19 20:01
可以的。
7 丘敏律师  2014-11-20 09:38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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