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未写明劳动合同期限,也未约定试用期,该份合同是否有效? 入职时公司口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三个月没与我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第二个月底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是格式合同,上面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期限都是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时间),请问该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此份合同,单位能否主张6个月的试用期?单位能否在我上班第5个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试用期不合格。
2014-11-18 09:15 ljw707……(广东)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4-11-18 09:15
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4-11-18 09:16
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了的,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3 赖贺明律师 2014-11-18 09:23
协商不成就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1-18 09:24
你好,合同有效,试用期按照合同期限确定
贾柱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以上回复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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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晓云律师 2014-11-18 10:5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社保与社保赔偿,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