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这样的判决合理吗?  您好律师; 我于2005年3月与*市场签订了租赁合同同年5月申请了营业执照。合同一年一签,但实际就签了2次,2005年和2008年。2010年3月,诚达实业有限公司贴出通知(没有加盖公章)让我们商户腾房,说桃园山市场私自闯入,并于5月将我们商户告上法庭,但在开庭的前2天未经与我们协商,将房屋拆除,所有的物品设施埋于地下。我将诚达实业告上法庭,要求财产损害赔偿;装修费11万,财产9.7万,一审判决财产酌定5万,装修不予支持。请问这样的判决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2010-12-18 14:18 zxi768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0-12-18 14:21
如觉得不合理可以上诉。
2 孙新律师  2010-12-18 14:22
具体要看双方的证据,如何证明装修及物品的价值是个难题。不服的话,建议及时上诉!
3 谷友军律师  2010-12-18 14:45
不服的话,建议及时上诉!
4 陈晓云律师  2010-12-18 14:55
不合理,应及时上诉。
5 孙新律师  2010-12-18 15:38
建议与律师当面分析你的判决,审查后确定是否可以上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