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的半个月之后,跟我讲,不续签,要我走人!单位如何赔偿我?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二年多,正式签合同是去年08/3/19号至今年三月,他们于4月2日向我提出,不续签,要我走人,请问,单位该如何赔偿我?
2009-04-03 09:04 yilli(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4月03日 11时45分
属于解除合同,应当补偿3个半月的工资。
2 孙新律师 2009-04-03 09:40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给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 110网律师 2009-04-03 10:31
属于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2个半月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