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厂不续约,我的经济补偿该怎么算 我是2001年3月进厂的,新合同法生效后,厂方和我在2008年和我签第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厂方不再和我续约,我的经济补偿年限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起。厂方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给我
2010-12-15 11:16 AcA3767(江苏-盐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15 11:41
如果合同是自然到期,那经济补偿金应该从08年1月1日开始起算。
2 柏志海律师 2010-12-15 19:59
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为10个月的你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