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以生产任务不忙为由,将我放休。放休几天后,又给我打电话要给我调岗,降薪,让我去记考勤的那里查加班,说让我休完我的加班去上班,然后我就回家休息,他们一直没给我打电话,我也就没去上班,最近我就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我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旷工为由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说我休完加班没去公司,就是不同意调岗也应去公司)这种情况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2010-12-14 18:12 XFm3903(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14 18:21
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2 李同红律师 2010-12-14 19:07
可以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0-12-14 19:24
你所说的有证据支持或对方认可,你不但可以拿到经济补偿,还可以拿双倍的经济补偿。
4 李建成律师 2010-12-15 13:35
据你所述,单位在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应有的补偿。
5 孙新律师 2010-12-15 16:48
公司与你变更合同内容要经过双方同意的,否则不能单方变更。如果你有证据如你所说,则可以拿到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