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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不承认县级二级以上病假单,要求去上海复查,并要求我主动辞职
怀孕期间,公司不承认县级二级以上病假单,要求去上海复查,并要求我主动辞职 本人离上海三小时车程,公司总部在上海,怀孕后请病假,二级医院的病假单都齐全。公司要求我必须在指定的三家上海医院复查,这样合理吗?而且我签约的是项目合同,到本月终止,公司希望我可以自动离职,怎么办?如果上海医院查出没什么问题可以上班,我必须服从去上海上班吗?或者我是否可以拒绝去上海复查?
2014-10-21 14:07 AnnieM(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10-21 23:19
要看公司规章制度,如果真的有病,单位应当按规定给予你医疗期待遇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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