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8岁,女,自2002年进此单位至今已工作12年多,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今年48岁,女,自2002年进此单位至今已工作12年多,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现被厂方解除合同,我该怎么维护合法利益
2014-10-12 14:48 短信用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10-12 14:51
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干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干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如果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你解除合同,还需要另行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2 陈晓云律师 2014-10-12 14:54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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