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2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2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如何索偿?
求对以上法条作权威解释!!!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2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如何索偿?
求对以上法条作权威解释!!!
2014-10-08 18:33 yuky87(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0-08 19:34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2 江珍来律师 2014-10-08 19:58
一般下个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就合理。
相关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1个回复劳动合同法对违反规定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
5个回复如果现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3年每月两倍工资?
4个回复辽宁省有无关于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劳动报酬是否须额外支付赔偿金的规定?
3个回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过去1年每月两倍工资?
0个回复用人单位每月都不按照合同规定日期发工资,错后5-15天,劳动者有权提出中和劳动合同吗?
8个回复怎么理解《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
2个回复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给予年休假且工资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发放可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吗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