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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申请离职
劳动申请离职 您好!因为我的合同未到期,我与2010年11月15日申请离职将于2010年12月15日离开公司,但公司领导得知后批准我12月6日就可离职走人,让我将公司的文件等与工作有关的东西进行交接,请问我走后根据法律我能不能正常拿到我上一个月的工资,他如果不给的话是不是存在违法行为。谢谢
2010-12-09 11:56 jLY6349(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9 12:19
当然应拿工资,单位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徐晓炜律师  2010-12-09 15:09
你好,可以拿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12-09 15:31
你的工资应发放到2010年12月6日。如果公司拖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情可以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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