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兼薪是否算完成劳动合同? 我是一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者,和单位签订从2011年8月到2013年8月份的劳动合同。2013年6月,我又到另外一家企业工作,试用期为1年。两份工作交叉的三个月(2013年的6至8月),我兼职兼薪,但不影响公益性岗位工作。请问是否算完成了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
2014-09-27 20:54 大江大河_2……(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4-09-27 21:03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办理。一般应该可以。
2 孙新律师 2014-09-28 08:48
你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处理。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9-28 09:16
你好,按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4-09-28 10:09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条款处理。是否完成别人无法评判。
5 李建成律师 2014-09-28 11:25
你好,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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