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我公司与售楼员签了合同,但是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内容是说非全日制用工上班,只给上工伤保险,这样合法吗?合同条款如下:
第三条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时止。该工作完成的标志是 。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园林工/保洁员/秩序维护员 / 顾问/销售员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乙方自行调整时间安排工作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最低工资/24天*4小时)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30)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根据乙方业绩/表现,甲方给预提成/奖励/补贴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已在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乙方以自行解决)。
第三条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时止。该工作完成的标志是 。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的以下工作:
园林工/保洁员/秩序维护员 / 顾问/销售员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或乙方自行调整时间安排工作
第六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最低工资/24天*4小时)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30)日。
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根据乙方业绩/表现,甲方给预提成/奖励/补贴
第七条 甲方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已在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乙方以自行解决)。
2009-03-26 09:59 yklcgs(辽宁-营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3月26日 10时13分
当面咨询律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26 10:23
属于规避法律,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