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克扣工资 用人单位为了换到更好的新人,不顾已签订两年半合同,强行逼退,无故克扣工资
2014-08-27 12:11 大蛮妖(陕西-西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4-08-27 12:3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张书正律师 2014-08-27 12:14
到劳动监察投诉
3 刘顺平律师 2014-08-27 12:15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孙新律师 2014-08-27 12:36
你好,到劳动监察投诉。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27 12:45
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27 13:36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单位如果有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直接拒绝。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27 13:39
搜集辞退你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拖欠的工资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8-27 14:04
您好,1.用人单位应当补缴社保。
2.公司应当正常发放工资,不得克扣工资。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4.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
2.公司应当正常发放工资,不得克扣工资。
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4.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
9 康治斌律师 2014-08-27 21:4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们,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