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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协议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卖房过户时房产局要求男方必须到场签字,男方拒绝出场,应该怎么办?是告房产
有离婚协议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卖房过户时房产局要求男方必须到场签字,男方拒绝出场,应该怎么办?是告房产 我2000年结婚,是2005年办理的房产证,房产证是我的名字,2010年协议离婚,当时房屋作价十万,由女方给付男方房价一半的现金。协议里写道房产归女方,女方一次性支付男方50000元。现在我要出售这套房产,拿房产证和离婚协议去房产局办过户,房产局不给办,要求男方必须到场签字,男方听说这套房子增值了,卖价比当初高,拒不签字,请问我该如果办理?
2014-08-20 20:38 wly200……(吉林-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8月20日 20时42分
起诉,按离婚协议约定过户,有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执行无须男方配合
2 110网律师  2014-08-20 20:41
你只能委托律师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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