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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后用老公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款共3十万,买房时他父母出了2十万
我和老公结婚后用老公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款共3十万,买房时他父母出了2十万 我和老公结婚后用老公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款共3十万,买房时他父母出了2十万,已经公证了2十万是他父母出的说是离婚归我老公了,我父母出了十万,房产证上是我俩的名字,但是我老公拿我的身份证和他的身份证还有买房合同去做的公证,这事我不知道,为什么还属于合法呢?
2014-08-10 16:12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8-10 16:21
这是可以找主管部门的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8-11 09:56
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共同财产
3 谷友军律师  2014-08-10 16:46
婚后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分,更何况写的你们两个的名字
4 徐卫东律师  2014-08-10 16:55
你好,婚后所得为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5 赵江涛律师  2014-08-10 20:50
婚后所得为共同财产,可以均分。
6 孙新律师  2014-08-11 09:55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建议去公证处咨询一下公证的相关程序,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7 赵剑律师  2014-08-11 11:18
您好建议咨询该公证处
8 李建成律师  2014-08-11 11:23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9 怀向阳律师  2014-08-11 11:38
你好,公证买房合同,需要你到场的,否则无法办理的,你描述的事情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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