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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后用老公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款共3十万,买房时他父母出了2十万
我和老公结婚后用老公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款共3十万,买房时他父母出了2十万 我和老公结婚后用老公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款共3十万,买房时他父母出了2十万,已经公证了2十万是他父母出的说是离婚归我老公了,我父和伙食费是甲方拿的,但是甲方最后只给我们陪两万块的补偿金,这对我们伤员来说是不是太不公平了?想请律师帮我们分析1下赔付多少钱才算合理
2014-08-10 14:34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8-10 14:40
聘请律师代理到法院诉讼裁判。
2 谷友军律师  2014-08-10 14:41
房屋均分。
3 赵江涛律师  2014-08-10 15:05
已经回复
4 陈晓云律师  2014-08-10 15:19
不公平,扣除父母出资,剩下的,你俩平分。
各自父母出资算赠与各自。
5 徐卫东律师  2014-08-10 17:02
你好,房屋应该均分的。
6 孙新律师  2014-08-11 10:49
您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男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过错方不分或者少分。建议去公证处咨询一下公证的相关程序,如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或面谈。
7 李建成律师  2014-08-11 11:57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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