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老公给别人打工,老板拖欠了我们四千多元的工资不给,因为当初打工时都是口头协议,我们自己手里没有合同也没有凭证,于是我老公去单位那里以看工资为由把自己的那张账单拿了回来,后来老板通过公安局把工资表原件拿回去了,我们用复印件把老板起诉到法院,但是现在法院说我们的证据不合法,不能采用,他们这样说有道理吗?我们怎么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资呢?
2010-11-27 09:44 Feb8285(黑龙江-大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7 15:55
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2 110网律师 2010-11-28 13:50
没有道理,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免费为你咨询!
3 2010-11-29 13:1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处理此事即可,有需要可以与本专业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