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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的日期延后了,会是无效合同吗
合同签订的日期延后了,会是无效合同吗 昨天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合同内容里规定了租房期限是从2010年12月22日日开始,房租也从12月22日开始计算。并且支付了半年租金叁仟元,押金伍百元,余下的半年租金于搬进去住时付清。可中介把合同签订的时间也写成是12月22日了,并且昨天支付的叁仟伍佰元也没叫房东写收据。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的权益能有保障吗?
2010-11-23 08:58 ZDF(浙江-衢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1-23 09:06
有效,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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