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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房地产买卖协议>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这份<房地产买卖协议>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本人是苏州大学退休教师,作为乙方(买方)与甲方(卖方)通过某家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并支付了二万元定金,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时甲方的名字前面写的是范作田,到落款处甲方签的名字是李孝侠,并有李孝侠收了我的定金,在收据上也是李孝侠签的,但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只有范作田的名字没有李孝侠的名字,在房产中介公司签协议时李孝侠也没出示她和范作田是什么关系的证明,请问李孝侠是否有权处理产权不属于她的房子(即便是夫妻关系)?这份协议能否作为无效合同处理?本人能否要回这二万元定金?谢谢!
2010-11-11 10:57 kant99……(广西-桂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1-11 11:38
你好,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2 曹先坤律师  2010-11-11 11:01
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要求由对方丈夫追认后在生效。对方如果撤销合同,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3 110网律师  2010-11-11 11:01
合同对于你要买的房屋无效,你可以要回定金
4 110网律师  2010-11-11 18:57
李孝侠假如有范作田的委托授权,合同有效;否则,无效。合同无效你才能要回定金。
5   2010-11-11 22:39
即使是夫妻没有经得对方同意的,也认定为无效。可要求返还定金并要求中介和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有可能你们的合同签订方是中介公司内部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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