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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合同没到期公司让我转岗,本人不同意转岗,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
用工合同没到期公司让我转岗,本人不同意转岗,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 2003年入厂,2006年被现公司收购,其间合同一直正常签署,合同签至2015年7月到期。
   2014年7月公司告知本人终止合同或转岗让我二选一,如我选终止合同公司将按劳动法规定进行赔偿,但没有明确告知怎么赔。
   我现在有两个疑问:
    1、公司提前和我终止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解约?是否应对我双倍赔偿?
    2、是否是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
    3、赔偿年限是以2003年开始计算还是2008年?
    4、我的要求是以2003年至今年2014年,即工龄11年赔偿11个月工资,再按公司提前解约双倍赔偿的原则,即11乘2=22个月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
    谢谢回答,望高人指教。
2014-07-18 08:28 扬州大亮(江苏-扬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凌爱军律师  电话:13639719711  2014年07月18日 08时35分
您好,如果你们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十一个月双倍工资是没办法主张的,但是公司违反规定解约,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你的主张是可以成立的,这个问题你要找好相关证据,一个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写仲裁申请书提交仲裁委,希望对你有帮助。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18 08:41
这是可以主张的
3 胡爱军律师  2014-07-17 20:51
可以这样要求的
4 齐志龙律师  2014-07-18 08:36
按照实际工作年薪
5 孙新律师  2014-07-18 08:40
你好,可以这样要求。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6 110网律师  2014-07-18 08:43
1、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与你解除合同,或者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要求转岗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单位无权与你解除合同或者转岗。
    2、公司无故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双倍计算。
    3、赔偿年限自2003年算起。
    4、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只能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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