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我合同到期了,给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还可以得到进一步的补偿吗 我在公司做了三年半,每年都会签合同的,2013年 年底我的合同到期,公司不想和我续签合同,但公司也给了我4个月的工资补偿,问题是没给我交社保,但我们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就是如不交社保公司每月会补500元,这个公司也做到了, 2014年我已不在公司上班了,请问我现在还能叫原单位给我补交社保吗?如交了会不会把我补偿的钱退出来。
2014-07-14 10:52 huboss(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07-14 10:56
要求单位给你补交这3年的社保,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4-07-14 11:42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3 张向锋律师 2014-07-14 11:45
你同意补偿500元,不能。
4 李军律师 2014-07-14 13:04
如果补缴,你应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