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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受害者的赔偿(属于轻伤)
被人殴打受害者的赔偿(属于轻伤) 2008年的圣诞节,我在大兴的一家歌厅工作,由于当天的人比较多,一伙青年不知道为了什么与客人发生了口角,然后就把客人打了。作为一个服务生,在本店里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们都有权利把,打人者抓住交给警方,(因为这是在本店里的打架事件),他们跑了,我们就追,之后与他们发生了争执,他们一伙就把我给打了。
(法医鉴定属于轻伤)
现在当地派出所已经立案说是刑事案件,但是就是不抓人,我该提供的线索已经提供了。这事不能让我去找吧,派出所的老是让我提供线索,我又不是警察,我该提供的已经都提供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现在都已经是2009年了。
2009-03-14 16:48 胡文南(北京-大兴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03-13 19:35
很难处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13 20:45
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3 孙新律师  2009-03-13 20:51
督促办案。
4 孙新律师  2009-03-14 09:27
督促办案。 
5 孙新律师  2009-03-14 17:11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与赔偿部分。
6 110网律师  2009-03-14 18:03
申请工伤认定
7 祝永根律师  2009-03-14 20:49
你好!
可以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8 赵江涛律师  2009-03-14 22:58
到检察院投诉。 
9 孙新律师  2009-03-15 14:29
可以向上级或检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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