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0个人殴打 轻伤赔偿 我弟弟因在学校上课期间 给20个同学殴打 已经住院一个星期了 都是是我妈妈在照顾 手 身 头部都是伤 手还缝了6针 学校就给医药费 上其他的不给了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没有住院治疗,应该赔偿多少钱?应该怎么做?
2011-04-23 00:59 怪乎(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3 02:06
1、你弟弟及其同学多少岁了?如果伤人者达到16岁以上就要负刑事责任,你弟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如果伤人者不满16周岁的,只能追究民事责任,要求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学校没有及时制止,也要承担过错责任。
2、如果伤人者不满16周岁的,只能追究民事责任,要求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学校没有及时制止,也要承担过错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04-23 08:22
建议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