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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我母亲和买房人签定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签字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签名,我父亲没签名,并且没出具委托书。该房屋直到现在还没修好,只支付了一期叁万元房款。并且我们和棚改办公室签定协议中规定(棚改安置房执行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5年后转让安置房应按照届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补交市区两级免收的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方可办理完全产权。)我们是卖方,现在不想卖房了。请问根据夫妻共同财产该合同是否属于有效合同?我们愿意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对方不愿意,并坚持要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0-11-18 16:07 yhm918……(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18日 20时19分
起诉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仅限于您所陈述的上述事实,不排除事实的相关变化而引起律师答复的变化,因法律的规定和实际的操作有很大的不同,同一个案件,可能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建议与您聘请的律师或者本律师面谈或者网络交流,更全面了解案情,以便拿出更好的解决方案。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马平原律师  
2 贾金勇律师  2010-11-18 16:20
需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0-11-18 22:11
可以起诉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4 110网律师  2010-11-18 22:49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解决你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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