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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纠纷问题,请求帮助,谢谢~
关于劳动纠纷问题,请求帮助,谢谢~ 本人在一家连锁的公司工作,将近快4年的时间,担任财务工作,首先公司至今未与我签订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有代签也不清楚。
第一个问题是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已经默认为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已经生效?虽然没有签。
第二点现在公司想要开除我,只是让领导跟我说了下,至今没有书面的通知给我。
第三点,公司的理由是经济困难,但我是做财务的我手头有很多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公司不可能因为财务状况而要开人,并且应该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
综合以上几点我想请问一下,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走什么样的途径,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不排除请律师援助。
2014-07-02 16:44 kinglo……(江苏-无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7月02日 21时21分
1、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要求公司出具正式文件,否则你要继续上班。3、如果正式开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2 110网律师  2014-07-02 17:14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权强制开除你,但是出现特殊情况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裁员,但应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周斌律师  2014-07-02 18:41
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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