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纠纷问题,求律师解答,谢谢。 我父亲生前在市区留有两套房产,生前一直在我家居住(农村),一直由我家照顾,知道去世。去世后也未留有遗嘱等文字性证据,房屋一直由我大姐居住,01年开始把房屋出租出去盈利,我和二姐,大哥把大姐告上法庭,大姐在法庭上拿出一张非常模糊的打印遗嘱,后有我父亲的签名。我方申请司法鉴定,由上海最高机构鉴定无法识别,后由初级人民法院宣判由大姐,二姐,大哥,我共同继承。大姐不服宣判,申请到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宣判结果为由我大姐一人承担。请问尊敬的律师,碰到此类情况,我们该如何反击。
2014-06-17 23:03 过眼滔滔云共……(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6-17 23:24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2 朱君秀律师 2014-06-18 16:04
答:自书遗嘱需要自己亲笔书写,打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