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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房屋产权问题,维权问题?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问题、房屋产权问题,维权问题? 律师您好:我于2011年购买一套二手房,房子是2011年刚建好的拆迁安置房,当时卖方说该房屋产权她已买断,只是房屋开发方一直没有把房屋产权办下来,于是2011年7月买方、卖方找一证明人(个人),在证明人的见证下签定了一份私人(没有经过任何中介或公正单位)二手房买卖合同,支付了合同约定首付款后,卖方将房屋居住权交给了买方,合同约定2014年7月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并注明若房屋产权证在商定时间内还未办下来,此合同依然有效,过户时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请问:现在该合同约定房屋产权过户期限已到,但卖方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如今我和卖方是否应该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我要做那些准备,签合同时该注意那些问题?作为买家我们都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做好维权?另外我们双方找一证明人见证就私自签订的这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谢谢您!
2014-07-01 00:05 xiaoao……(贵州-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7-01 00:19
答:取得房产证后,才能够转让,买卖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
2 唐羽生律师  2014-07-10 17:05
待产权证办理之后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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