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随任配偶的工作单位是否应为其配偶保留工作岗位? 根据外交部文件,驻外人员随任配偶的相关原工作岗位保留及待遇,按外发〔2006〕35号及外发〔1994〕18号文件执行。执行范围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若配偶单位为股份制企业,且国有持股低于50%,是否可以不执行此文件。
2014-06-24 12:27 购物中心(北京-西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4-06-24 12:34
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2 孙新律师 2014-06-24 12:36
咨询一下主管部门
3 李建成律师 2014-06-24 12:38
你好,政策性问题建议咨询当地主管部门,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4 孙新律师 2014-06-24 12:52
你好,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5 刘青芳律师 2014-06-24 13:03
你好,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部门,核实此文件。
6 赵亮律师 2014-06-24 13:16
法律没有规定,属于政策问题。
7 110网律师 2014-06-24 14:01
你好,属于政策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主管部门。
8 申维丰律师 2014-06-24 14:51
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9 赵剑律师 2014-06-25 08:32
建议咨询一下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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