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变更,已向仲裁提交申请,是否需要去单位上班 单位在为经协商的情况下,下发通知,要我由海淀区办公室行政助理岗位调动到丰台区实验室物流岗位,今天已向仲裁提交申请,请问明天还需要到岗上班吗?岗位是否按照未调动的地址到岗。如单位阻拦不让我在未调动的岗位上班是否合理。
2014-03-10 15:57 xiacao……(北京-海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0 15:58
你好,这个你自己决定。。
2 李建成律师 2014-03-10 16:06
你自己决定。。
3 赵江涛律师 2014-03-10 16:30
自己决定好
4 110网律师 2014-03-10 16:34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调岗、降薪。因此,原则上调岗降薪是需要得到员工同意的,如果员工不认可,就不能按已降的低工资执行。如果员工在一个月内未做出明确的答复,那么视为已经同意调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及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公司以下几种情况可单方变更员工劳动合同:1、员工不胜任岗位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2、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3、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但不能降低该女职工基本工资。
对于单位的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单位的单方面调岗降薪的行为,劳动者有权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在与单位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 李同红律师 2014-03-10 16:59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6 怀向阳律师 2014-03-10 17:04
你好,在未协商一致达成调动岗位的情况下,你仍然有权在原工作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