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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三期完,但与公司的劳动官司还未完,经济赔偿应算到哪天
产妇三期完,但与公司的劳动官司还未完,经济赔偿应算到哪天 2年前我太太与她的公司签订了一份兼职合同,但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与全职员工相同。公司听说她怀孕了,以合同到期为理由,解除了他们之间的合同。
劳动仲裁判决恢复劳动关系,直至三期结束
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相同
二审还未开始,但现在已经超过了三期的时间。
问1:二审没有结束之前,我太太可以找其他工作吗
问2:经济赔偿(工资)是否应该算到官司结束还是三期结束
问3:经济补偿金(一年赔一个月)是否能在二审中一起解决
2010-11-13 12:21 jsw555……(上海-闵行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11-13 20:29
三期结束,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和必要了。但是并不妨碍你主张恢复期间的工资啊。
如果你主张恢复劳动关系,那就不能主张赔偿或补偿,二者只能选其一;不知道你的请求是如何确定的。
你没有请律师处理吗?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个人资料中的劳动维权专业博客供你参考。
2 110网律师  2010-11-14 09:26
可以找其他工作。
工资要根据你的请求来判的,最多判支付到哺乳期结束。
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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