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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幼儿教师在试用期间递交辞职报告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在编幼儿教师在试用期间递交辞职报告是否要赔偿违约金? 我是于2013年8月正式参与工作的,在凉山州的一个小县城。当时签订了三方协议和聘用合同书,共有着8年的服务年限,在聘用合同书的上面附加了一条,在此期间如有违约将按每年5000元的违约金赔偿给教育局。现在我正处于试用期,想要辞职,若提前30天向上级部门递交辞呈,是否要赔偿如此高额的违约金?急!!求快速得到律师回复!
2014-06-10 13:47 可可1992……(四川-凉山)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6-10 13:48
主动辞职的是没有补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4-06-10 13:47
不需要支付!
3 都燕果律师  2014-06-10 13:49
你好!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 110网律师  2014-06-10 13:51
你好,建议根据协议约定协商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4-06-10 13:53
你好,无须支付。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6 李小利律师  2014-06-10 13:56
您好,可以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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